乡村振兴以脱贫攻坚成果为基础,脱贫攻坚成果通过乡村振兴进一步巩固升华。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战略,既是扶贫事业从消除绝对贫困到解决相对贫困的一脉相承,也是从国内民生到国际竞争的跨越转型。多维把握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之间“变”与“不变”的辩证关系,才能更好地实现二者有效衔接。
政策指引不变,“特惠性”变“普惠性”。脱贫攻坚期内出台的特惠性政策,在推动脱贫攻坚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“福利陷阱”“悬崖效应”。这就需要我们在乡村振兴中处理好稳定政策与完善政策的关系,更加重视乡村振兴政策体系的普惠性。打好特惠性政策与普惠性政策、短期性政策与长期性政策的“组合拳”,强化脱贫攻坚政策与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。党中央决定,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,对摆脱贫困的县,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。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。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,合理把握调整节奏、力度、时限,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,按照党中央“四个不摘”的要求,在过渡期内保持政策总体稳定,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和防止发生新的贫困。采取差别化的办法,对脱贫攻坚的特惠性政策实行分类处置,修复“政策鸿沟”,促使其向常规性、普惠性、长期性政策转变。
人才保障不变,“走出去”变“引进来”。脱贫攻坚阶段,大多地方主要是采取各单位、各部门人才下乡、干部帮扶来解决乡村人才紧缺问题。乡村振兴要立足长远,采取“外引”+“内育”汇聚优质人才。释放外来人才“智能”,不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基层发展环境,吸引一批懂农业、爱农村、有技术的专业人才“落户”乡村;打好“感情牌”,吸引“懂经营管理之道、对农村知根知底”的在外能人回乡发展,借助成熟技术、成型经验、运转资金等优势,大刀阔斧地培育拉长产业链条,蓄足乡村发展后劲。激发本土人才“潜能”,不断强化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继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,确保思想不乱、工作不断、队伍不散、干劲不减。聘请专业的教授,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、种养大户,让一大批“土专家”“田秀才”涌现。积极搭建人才发展平台,探索农业科技推广人员“县管乡用、下沉到村”的新机制,发挥本土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将人才流向农村,让农民跟得上新时代的技术脚步,推动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。
产业发展不变,“输血式”变“造血式”。无论是脱贫攻坚,还是乡村振兴,必须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,增强自我发展能力。如果没有内生动力,仅靠外部帮扶,“输血”再多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脱贫攻坚阶段,有的地方主要采取的是政府直接投入和“输血式”帮扶,无法从源头上解决产业发展停滞的困境。推动乡村振兴,产业兴旺是重点,对脱贫地区产业帮扶还要继续,补上技术、设施、营销等短板,促进产业提档升级。尤其要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,发展产业特色和优势,坚持政府适度的“管”,引导多于主导,同时适应市场的瞬息万变,保持对市场深度的“放”,激活多重主体,打造“造血式”发展新模式。乡村产业持续发展等不来,除了要充分考虑当地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土地、劳动力、资本等要素禀赋结构和经济特征,顺应产业发展规律,立足当地特色资源,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,优化产业布局,完善利益联结机制,还要靠农民自己干出来,需在激发群众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上下足功夫,激发产业发展的主人翁精神,让农民享受产业增值收益,增强获得感。
党建引领不变,“树典型”变“抓常态”。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,是我国精准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、最大优势和重要路径。在脱贫攻坚中,各地树立支部引领、党员示范的典型,将党组织活力变为脱贫动力,将党建优势变为扶贫效能。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起点上,组织振兴推进乡村振兴,除了要继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,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,更要带领群众投身乡村振兴新实践,加强民主议事力度,让群众在党组织领导下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、参与村级发展决策的全过程,变“替民做主”为“由民作主”。把党员典型示范转变成为群众自主发展常态化,凝聚起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的思想、力量和智慧,推进移风易俗,推动志智双扶,培育文明乡风,形成有劳才有得、多劳多得的正向激励,持续激发乡村群众致富的主动性、积极性、创造性,让群众实现由“等靠要”到“加油干”的思想大转变,使乡村振兴获得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,让乡村发展的“脑子”活起来、“路子”阔起来,增强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